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近日在重庆举行的第三届中国零售业生鲜经营高峰论坛上,发布了首批“农超对接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示范项目的推选以农超对接具体实施项目为对象,以合作流程、合作成果、推广价值为依据。
首批推选出的43个示范项目,包含了43对合作主体,即一个零售商加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公司)构成一个示范项目。首批项目所涵盖的企业范围较广,既有沃尔玛、家乐福、欧尚、洋华堂等外资零售商,也包括了华润万家、物美、苏果等国内零售巨头,家家悦、永辉等农超对接的典型企业更是提供了优秀的的农超对接项目案例。
首批示范项目推出的依据比较严谨,是从填报的81个项目中筛选出来的,甄选的标准包括了农超对接占生鲜销售的比例;农超对接的采购总量;农超对接所涵盖的门店数量;合作社农民的数量;合作社产品的商标情况;农民增收情况;合作期限;合同签署情况;结算方式;验收的标注;食品安全检测等农超对接的各个操作环节和效益体现环节。
根据首批示范项目所填报的数据分析,可以总结出如下特点:
一、农超对接集中在零售业和农业较发达地区1.参与农超对接的连锁零售企业数量较多的地区为山东、北京、上海、广东、河北。西南、西北两大区域参与企业较少,基本上与其缺乏龙头零售企业、生鲜经营水平较低有关。、2.示范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多的地区为山东、河北、江苏、湖北、北京、广东、上海。
3.示范项目专业合作社的地区分布表明:一是连锁零售企业一般采用“郊区型”对接,这样可以降低物流成本、采购成本(差旅费等);二是若“郊区型”对接不到目标采购的品种,则采用“补充型”对接,以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或合作社建设成熟度为参考依据,如选择山东、河北、新疆等地区的专业合作社。三是农业发展为经济发展让步,如北京、上海等大型城市周边的部分农业用地已用于地产开发,现有的农业用地种植成本高于传统农业生产区域的种植成本,也是大型城市的连锁零售企业选择与传统农业生产区域(山东、河北等)合作社对接的因素之一。
二、农超对接以三种典型模式为代表81个申报项目的对接形式包括“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超市+自营农场+农户”、“超市+大型农产品经销企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其中“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占绝大多数。
三、农超对接直接带动了农民增收81个合作社人均年收入为1.97万元,人均增收5346元/年,增收比例为37%。超市采购金额占合作社年收入的百分比平均为46.7%。
超市倾向与合作社长期合作,保证了合作社销售渠道的稳定,双方合同期2年以上的占52%,合同期为1年的占比不到25%。
结算方式主要为现金结算、货到付款及票到付款,占整体的58%。
四、农超对接能保证“放心”
目前我国仍以个体、分散的方式,而非严格的标准化方式生产农产品,农户的知识水平、守法意识参差不齐,可能导致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遭遇农残等污染。同样作为流通渠道的最后一个环节,个体商贩不具备索证和抽检的能力,而43家零售企业均对食品安全检测有不同程度的要求,例如,有些零售企业验收时执行《NY/T844-2004绿色食品温带水果标准》;有些零售企业要求合作社单品每批次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疫检测报告;有些零售企业在收货时对每批次进行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有些零售企业在上市销售前还要在门店进行农药残留抽检。
五、农超对接促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协助合作社建立品牌81个对接项目都对外观、规格、等级和包装有要求。有的零售企业还聘请农业专家、技术人员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统一农资供应,强化了生产过程管理,全面落实农业标准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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